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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只不过,苏珊认识余尊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即使以苏珊现在的记忆来计算,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,那时的余尊熙,名字还是余平。

    当年,省歌剧院上演一部歌剧,里面需要两位临时小演员,出演一对“青梅竹马”的小恋人。小苏珊和小余平在几百位应征者中脱颖而出,被省歌剧院录用。招考他们的导演说,苏珊和余平的和声,是世上最完美的天籁之音。

    那个暑假,她和他是在省歌剧院的宿舍里一起渡过的。歌剧院里都是大人,只有他们两个小朋友,他俩当然是最好的玩伴,每天几乎是形影不离。

    苏珊还记得,自己那时脸上刚开始长青春痘,余平就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“豆豆”,因为苏珊比他大两岁,他总是管苏珊叫“豆豆姐”。苏珊气不过,把余平故意叫成“鱼皮”,生气的时候就叫他“死鱼皮”。其实,她一直都把余平当自己的弟弟苏洋一样看待,她会帮他叠被褥、洗衣服,做为回报,余平会耐心地帮她把刚洗过的长头发,一点一点地梳通……

    最好笑的是有一次,余平要领她去看省城的大教堂,他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S市里的人,当然认识路,可是出了歌剧院不久,他们就迷了路。眼看天黑了,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,余平吓得抱着苏珊直哭……还是苏珊想起可以找警察叔叔,最后由一位警察叔叔把他们送回了歌剧院。

    不过,现在已经成为“余尊熙”的余平,不认识她了。

    其实她一开始也没有认出余尊熙是谁来,她是在网上搜余尊熙的档案时,无意中发现的。档案上写着:余尊熙,本名余平,家住S市,上学时参加过省歌剧院演出,旁边还附有当时演出的照片……于是苏珊便认出他来了——余尊熙就是当年的小余平。

    正因为有过这么一段亲密无间的友谊,当日在金家村,苏珊在要求余尊熙载她一程时才会毫不客气,但后来她又觉得余尊熙现在是大明星,拽得跟二五八万一样,所以又没告诉余尊熙,她其实早就认识他。

    于是,在余尊熙的记忆中,在金家村遇到苏珊,真是一段“可怕”的经历——

    那天,余尊熙在小玲的陪同下,在凤凰山看完景致,送小玲回到小旅馆,看到苏珊正在门口等着他们。他刚停下车,她忽然一拉车门,自己就上来了。

    当时反而把余尊熙吓了一跳——刚看到他还跟见了鬼一样扭头就跑的女人,这会却主动跳到了他的车上!“你想干什么?”余尊熙问她。

    她干脆地说:“搭车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我去哪儿吗,你就要搭车?”余尊熙觉得好笑。

    她十分平静地说:“你是名星,总会去人多热闹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回S市。”余尊熙怀疑自己遇上什么精神异常的人。

    “太好了,我正想去S市。”她回答,又对在一旁傻看着的小玲说,“小玲,我必须赶紧去S市找个律师,再回A镇办离婚。”

    “好好……”小玲答应着,又对余尊熙说,“余先生,这位姐姐是好人,你就帮帮她吧。”

    余尊熙很顾忌自己在歌迷面前的形象,又想到搭载个把人,而且是个女人,不是什么大问题,于是他就答应了。但是他很快发现,他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!他的假期,他安排好的行程,都被这个女人给搅黄了。

    他们上路后不久,天空中飘起了雪花。山里冷得早,下雪当然是平常事。可那女人却一惊一诧地,不停在唠叨:“要不要停一下,山路很滑,很危险……”又说,“你确定你没走错路吗,据我所知,你可是著名的‘路痴’。”